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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2 章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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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慢慢沈下去,蘆葦後面說的話,我便只聽了個大概:“小敏,我家裏有些服裝雜志……借給你,你看多一些……時尚服裝……你就會越來越有感覺……”

我擠出一句話:“不好看你就別看!”說完丟下楞在一旁的蘆葦,一個人進了廁所。

“我其實沒想來廁所,是你硬要我陪你來的,那我就在沒人的地方告訴你,你穿著這身衣服真的不好看!”蘆葦的聲音從我身後傳進我耳朵。

她的話像一根針紮進了我的心中,說不出的難過,這還是我的朋友麽?為什麽每一句話都在潑冷水?雜志?是啊,我家裏窮,衣服穿舊的,雜志當然也沒有啦。她憑什麽說我的衣服不好看呢?這可是我姐姐訂婚的時候在大城市買的高檔洋裝……

整個一節課我都在胡思亂想,難過,懊惱,生氣。蘆葦把她們小組的語文作業交給我的時候,我都沒有給她任何表情。

就這樣別別扭扭地過了一整天。放學後,蘆葦叫住我問:“小敏,你為什麽不理我?”

“你高高在上,你一直覺得你漂亮,你是最美的,你可以俯視我,但是不能平等對待我,甚至不能忍受我比你穿得漂亮!今天,我穿上了我最漂亮的衣服,你卻說難看,其實你是嫉妒!”

蘆葦目瞪口呆:“我,嫉妒你?”

我氣急敗壞:“在你眼裏,你就是天生的白天鵝而我就是天生的醜小鴨,當我比你醜的時候你就很同情我,你願意竭盡全力幫助我,但是當我要比你漂亮的時候,你就打擊我!”

蘆葦瞪大了眼睛:“我……我還打擊你?”

我丟下蘆葦,轉身就走。她在身後惱火地說了一句:“莫名其妙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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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蘆葦鬧得不愉快,其實我心裏也著實別扭。可是不知道別扭之處到底在哪兒,以至於晚上我背單詞都背不下去。腦袋裏凈是蘆葦說的那些話。一直折騰到半夜,我跟這些單詞來回較勁,想讓自己安靜下來。

第二天中午,又到了我出板報的時間。往常這個時候都是我們文科四劍客一起嘰嘰喳喳的快活時光,可是現在四劍客中的兩位出現了情感危機。

我穿著漂亮的洋裝,小心翼翼地在黑板上寫著今天的內容。

杜微微和林林從身後過來,林林馬上就註意到了我的新衣服:“哇,小敏,好漂亮的衣服!”

我心裏高興極了——這才是一個好閨蜜該說的話嘛!

林林說:“今天要我幫你畫插圖嘛?”

我長出一口氣:“我還有一大半文字沒寫完呢。”

林林說:“小敏,你穿著那麽好的衣服,寫粉筆字會把灰落到衣服上,你脫了吧……就像我畫畫時都是穿最普通耐臟的衣服的,這樣才不心疼。”

林林說得對呀,我怎麽沒想到呢。這麽漂亮的衣服,弄臟了該多心疼啊。

我立刻便把外套脫下來,仔細疊好放進書包裏。杜微微笑著說:“小敏,我幫你寫一部分,這樣會快一些。”

我們三個忙活了起來,從小就練書法的杜微微寫字漂亮得很,而林林則在計劃著插圖的布局。她一邊比量一邊問:“今天怎麽不見蘆葦呀?”

我說:“我不跟她好了!我決定,起碼三天不跟她說話!”

林林很吃驚:“啊?怎麽回事?”

杜微微也停下了寫字的手:“是有什麽誤會嗎?”

我的委屈一下子忍不住了:“她說我的新衣服不好看……她衣服多呀,什麽都是最時髦的,我可沒幾件新衣服。這是我姐姐給我的,我姐姐都把她最貴的訂婚衣服送我了,我穿在身上,蘆葦卻沒有一句讚美的話……我可是覺得這是世界上最美的衣服!蘆葦甚至說,這衣服還比不上校服,天啊,我們的校服那麽難看,怎麽可能這衣服比校服還難看!我不知道她為什麽要這樣貶低我姐姐的衣服,所以我很生氣!”

林林點點頭:“小敏,你誤解蘆葦了……我跟你說吧,因為這件衣服是給大人設計的,衣服本身很美,但是你還沒發育好,胸部、肩部都沒成熟,穿著就顯得別扭。等過了兩年,你的身子長開了,你再穿上這衣服就美美的了……”

杜微微笑著附和:“剛才第一眼看到你穿這衣服時,我也沒說你穿著漂亮,因為它對應的年齡和身份,其實不是眼下的你。林林說的也只是衣服漂亮,可沒說你穿著漂亮。真的,校服確實很難看,但是校服很適合我們的年齡,穿起來就是學生妹的樣子。這衣服很美,很洋氣,但它是時裝,是給已經工作的姐姐們穿的。等過了兩年,你上大學了拿出來穿,肯定超漂亮超有氣質的!”

我心裏的疙瘩慢慢解開了,我知道,這三個人是我最好的閨蜜,我們是文科四劍客,就算所有人都在騙我,她們三個是不會騙我的。可是,我已經一天不理蘆葦了,我……

林林看出來我的猶豫,放下粉筆說:“我去把蘆葦叫來,讓她繼續給你念稿,我幫你插畫,這樣好了吧?”

我沈默了一秒鐘,點點頭。

一旦想通了這些,一切都似乎開朗起來。

就這樣,我們四劍客又聚在了板報前面,林林在畫插圖,杜微微筆走龍蛇,蘆葦用她標準的普通話在給我念稿子……

生活中總歸要有一些小插曲,就仿佛一面湖水總歸要有飛鳥掠過的漣漪,但是湖水依舊是湖水,友誼還是友誼。青春還在繼續,陽光依舊燦爛。我們的閨蜜情可算是青春中的瑰寶了。

我走在回家的路上,路過球場,一幫少年正在打籃球,豹子和高興也在其中,如果說我們四劍客是閨蜜情,那麽豹子和高興就應該是牢不可破的兄弟情。

我離開了球場,身後一陣陣歡笑和呼喊傳過來:

“豬高興……好球!”

“豹子,你老是甩你的腳,你是在顯擺你的新鞋嗎?”

“豬高興,這破鞋算啥,也值得我顯擺?我爸爸馬上就回來了,我找他要變速自行車,那才叫拉風!”

“別吹牛啊你……哎,哎傳球,傳球……快給我……”

我的舅舅,高臺門裏稱呼不加前綴的舅舅那就是親舅舅,從他遠在西安的工程項目中抽空回來了。

童年和少年時代,我們可喜歡舅舅出差了——小學時代,我人生第一次吃到香蕉,是舅舅從雲南帶回來的,我弟弟高興,第一次見到的冰糖葫蘆,是舅舅從東北帶來的;還有,我姐姐穿的第一雙絲襪,是舅舅從廣州帶來的。那時,舅舅一回來,就會在家裏搞個聚會——用現在的語境,就叫“家族團聚派對”,出手大方的舅舅叫舅媽做一桌子好吃的,然後叫上自家親戚以及高臺門的鄰裏們,顯擺出各種外地特色點心禮物,除了聚會期間吃好喝好外,還保證到場的每個孩子人手一份小禮物,這樣的聚會自然是人人歡天喜地。我們的爸爸媽媽從來不出差,但是舅舅,他會滿世界地跑,回來以後就有很多的故事,我們喜歡一個有著很多故事的親戚,我和高興在舅舅那裏聽來的故事,倒騰一下,販賣給班裏的同學,那天我們就是班裏的焦點人物。

所以,很長一段時間裏,舅舅是我們的眼中最有眼界最權威最一言九鼎的大男人——只除了一個人,舅舅在他那個混世小魔王兒子豹子面前,他總顯得無奈。

後來長大一些,眼界開了,市場上的商品也豐富了。無論是南方的水果還是北方的蜜餞,都能在集市上買到,舅舅嘴裏的那些天南海北的故事,在我們積累了一定閱讀量之後也覺得沒啥稀罕的,但是,我們還是喜歡舅舅出差回來。

媽媽又把我當人肉電話,差遣我去叫舅舅周末來我家吃飯——為了這頓飯,爸爸決定要晚上趁著市場收攤時候去買一只雞回來。

我興奮地嚷:“哇,今晚能吃雞啊!”

媽媽嘟囔著:“不是今天吃的……這孩子,就知道吃……”

我已經出了門。

13

我不是很喜歡舅媽,因為舅媽重男輕女。

這不,我剛進高臺門,就聽到舅媽訓斥大女兒金子的聲音:“這麽點事情你都做不好,你說說你還能幹點什麽?”

我一跨進舅媽家的門,就看到狼狽的一幕:一個鍋被扔在地面上,屋子裏有股明顯的焦糊味。我忙問怎麽回事。

舅媽沒好氣:“看看你金子姐,一鍋綠豆湯就被她燒糊了,鍋底也燒焦了,整天浪費錢。”

旁邊金子姐捂著臉,臉上有個通紅的巴掌印。她委屈地辯解:“是你讓我去城東跑一趟,把做好的衣服給送過去,說能多給一塊錢。我走的時候,還讓豹子看著點鍋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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